拉斯维加斯0567官方网站关于实施《我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细则
为进一步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提高研究生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资助项目,支持和鼓励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为做好资助工作,根据《我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项目管理办法》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资助的会议类别如下:
(一)国内一级学会及其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国内一级学会目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一级学会目录》为准;
(二)国内高校研究生培养单位主办的学术会议,其所属学科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最新学科评估中获评A或A+;
(三)翻译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主办的学术会议;
(四)中国翻译协会等相关行业协会举办的年会和全国性会议
(五)国际权威学术团体定期组织召开的国际学术会议。
第二条 本办法资助的对象为我院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本办法资助的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助对象应获得会议主办方出具的正式邀请函;
(二)资助对象必须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在会议上宣读论文,论文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我校。
第四条 申请时已通过其它渠道报销或已获得其它形式资助者,不再予以资助。
第五条 申请人参会前应仔细阅读实施细则,向导师汇报拟参加的学术会议的基本情况(暂未确定导师的申 请人,向本专业教研室主任汇报相关情况)。申请人参会后,应在当年度工作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填写申请并向本单位教务管理人员提供经导师签字的参会证明和 会务费、交通费、住宿费原始单据(发票抬头须为“我校”)。其中,参会证明包括:正式邀请函的复印件、会议论文全文的复印件、会议印发的日程安排上印有发言人 姓名及发言题目、发言时间的所在页。
第六条 教务管理人员汇总、整理申请人材料,提交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批,确定资助名单和资助金额。资助名单经学位委员会主席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研究生院公示。
附 本单位相关专业重要学术会议目录
1.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年会
2. A或A+学科主办的翻译相关学术会议
3. 中国翻译协会年会
4. 中国语言服务业大会
5. 国际大学翻译学院联合会年会
6. 国外知名大学主办的翻译学科相关学术研讨会
7. International Media for All Conference(国际视听翻译会议)
8. Conference on Legal Translation, Court Interpreting and Comparative Legilinguistics (Legal Linguistics)(法律翻译、法庭口译及比较法律语言学大会)
9.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Translators (FIT) World Congress(世界翻译大会)
10. 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可的其他同等级别学术会议